记者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截至2018年12月31日,全国29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部队医院已有676个机构完成了临床试验医疗器械机构备案工作,共备案1409个临床专业,发放了80个监管账号。其中广东省、江苏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和浙江省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数量位居前5名,共完成备案260家医疗机构。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改为备案管理。原国家食药总局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2017年联合原卫生计生委发布了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》,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,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同时实施启用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经过一年来的备案工作,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单位数量不断增加,机构专业划分详细准确,切实扩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源,解决了临床试验机构不足问题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是一项持续性工作,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继续按照要求和程序规定进行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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